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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力能源低碳转型,《广州市供用电条例》颁布施行
发布时间:2023-05-23 08:49:59    来源:KE科日光伏网


(资料图片)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双碳”目标提出后广州市颁布的首部电力相关法规,对推进“双碳”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分六章,共四十七条,加强了供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规范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明确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并结合广州市电力行业发展现状,落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举措,融合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探索解决制约电网发展的矛盾难题,是一部对现有法律法规拾遗补阙、激活和整合的综合性法规。

积极稳妥推进电力能源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国家重大部署,低碳转型是供用电发展的未来愿景。如何统筹低碳转型是《条例》一个重要的落脚点。《条例》结合广州市供用电关系现状,融合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积极稳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一是在基本原则中明确了绿色原则和碳达峰碳中和内容。二是明确政府、供电企业和用户三方均需履行绿色低碳准则。要求政府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供电企业提高电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鼓励用户绿色用电。三是提出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强调通过用电市场调控,优化用电方式,为新能源健康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适应新型电力设施建设需求。在“双碳”目标驱动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条例》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型能源设施发展等新领域作了一些前瞻性规定。一是要求电网专项规划预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信基站、储能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型设施设备的接电并网条件。二是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公共停车场应当建设电动汽车等设备的充换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条件。三是要求供电企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新型设施设备接电并网,并规范了既有用户通过转供电方式为新型设施设备供电的行为。

落实广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成功举措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广州市推出了一系列的简化用电报装手续、电力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等措施,切实给市民用户带来“获得感”和“满意度”。《条例》进一步将这些措施法定化,一是优化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推行外线工程并联行政审批并探索免予行政审批的情景。二是优化办电服务,减省用户用电报装时间、成本,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整合受电工程项目环节。三是破解电费收缴中所涉违法加价乱象问题,针对商品交易市场、产业园区等主体向其管理范围内用户供电时产生的不合理加价现象,要求公示电费收取信息,通过探索新型监管模式、畅通投诉渠道、设置法律责任等方式来强化监督力度。

关注用户用电保障与民生问题。一是针对城中村供电设施建设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情况,《条例》明确政府在旧城改造中保障供电设施建设用地以及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城中村供电设施建设用地安排的职责。二是从供电设施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公示义务以及变电站技术推广等方面,《条例》力求缓解供电设施邻避效应矛盾。三是强调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为由中断业主正常用电,明确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对此类纠纷依法作出处理,有力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平衡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条例》一方面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提供电力普遍服务,完善对供电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责任,落实电力供应服务要求,建立24小时用电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安全用电保驾护航;另一方面要求用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电力,落实自身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条例》设置了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保障《条例》有效施行。

除了上述内容,《条例》还对线树矛盾处理、供电设施迁改、供用电关系变更、停电问题等方面作出规定,从立法层面解决供用电事业中的一系列难点问题。

《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是广州对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积极响应,是对广州市电力体制改革成果的肯定和巩固,将为广州市供用电的安全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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